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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产品获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文章出处:体育注册送99元现金可提现 发表时间: 2024-01-27 14:08:21

  原标题: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产品获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维力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维力”)于近日收到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详细情况如下:

  型号、规格:型号:双腔儿童型、双腔妇女型、双腔标准型、双腔弯头型、三腔标准型;规格:2.0mm(6Fr)-10.0mm(30Fr),球囊容积为3mL、3-5mL、5mL、5-10mL、10mL、15mL、30mL、50mL。各型号具体规格见划分说明。

  结构及组成:一次性使用乳胶导尿管由管身、球囊、单向阀、助插内芯(有或无)、导管塞(有或无)组成。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一次性使用。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数据查询了解到的信息,截至目前,国内同行业有数量较多的厂家(包括公司)已取得同种类型的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完成了一次性使用乳胶导尿管《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变更注册,增加受托生产企业,企业能委托全资子公司海南维力生产一次性使用乳胶导尿管。(详见公司2020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医疗器械注册证变更的公告》(2020-010))。此次海南维力取得上述医疗器械注册证,能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有助于公司乳胶导尿管产品的对外推广和销售,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产品上市后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未来的市场推广效果,目前尚无法预测该注册证的取得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2021年1月23日),公司控制股权的人高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博投资”)持有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力医疗”或“公司”)97,219,2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39%,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高博资本预算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800,000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制股权的人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21-004))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2021年3月22日收到高博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2021年3月22日,高博投资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限制性条件和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高博投资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来做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在减持期间内,高博投资将依据市场情况、公司股票价格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以上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减持股东严格遵守减持有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权益变更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更后,控制股权的人高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37.39%减少至36.39%。

  2021年3月22日,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制股权的人高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博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高博投资于2021年3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其有关权益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高博投资做出的相关不减持承诺,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3.本次权益变更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1. 本次权益变更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更是高博投资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来做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高博投资将依据市场情况、公司股票价格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